112-2商學院EMI教學助理(TA)專案申請至113年1月31日止

  • 申請方式:自即日起提出申請,請商學院各學系/學程彙整申請表(如附檔),於113年1月31日前經主管簽核送商學院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(管理104室)彙整。
  • 依據「中原大學商學院EMI 教學助理作業要點」執行:
  1. 課程以全英語授課課程為主。
  2. 教學助理費用每1 基數核定為新台幣3,000 元,至多不得超過2 基數, 每月每基數工作時數16 小時。(擔任校級TA或課業守護天使不在此限,惟時間不得重覆)。
  • 教學助理資格:
  1. 商學院研究生為原則。
  2. 若課程需求擬聘用大學部大三(含)以上學生,須開課老師同意且經開課單位核可後方可任用。
  3. 得參加教學助理培訓會。
  • 教學助理職責:
  1. 協助教學相關事宜。
  2. 教學助理每月24日以前將「個人領據」、「教學助理教學助學金(TA)簽到紀錄表」經授課教師及單位主管簽章後,繳交至商學院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(管理104室)。
  3. 當學期至少參加一場本學院或各系舉辦之教學助理培訓會議。

商學院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預計於3月13日(三)上午10:00-12:00於管理321室舉辦TA培訓(相關報名資訊待公佈)。

  • 補助期間:112-2學期為113/2-113/6。